一、考勤规范
(一)工作时间
本基金会办公室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为员工休息日,其他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考勤表》签到原则
1. 使用企业微信考勤打卡。(具体看考勤规定)
每天上下班需要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在9:00-10:00之间,不得迟于10:00打卡。下班打卡时间在17:30之后(上班与下班之间的打卡间隔时间为8.5小时。)
2. 员工在外出工作、休假或加班时,须在tower上注明。以便本基金会了解员工的去向。
以下为考勤用语描述:
1. 出勤:指员工于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位从事本职工作。《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出勤天数为制度出勤天数。
2. 旷工:指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按基金会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达60分钟以上(含60分钟),或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达60分钟以上(含60分钟)的。
3. 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员工经上级主管批准,在工作外时间(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等)从事工作。
4. 调休:因个人私事,经上级主管批准,使用加班假或年假休假。
5. 外出:指员工经基金会指派外出工作、考察、学习或参加相关会议等。
6. 事假:因个人私事,经上级主管批准需申请休假,但已无假期的情况。
7. 年假: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期。
8. 病假:因患病或身体不适,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要接受治疗或休息的请假。
(三)相关手续
1. 当员工计划休假、加班、出差、休病假时,须通过企业微信发起申请,经过直接上级、行政人事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并抄送财务部。
2. 当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当天上班时间前向直接上级说明理由,征得同意并同步给行政人事部后方可休假,并应于事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以下为详细手续说明:
1. 事假手续
(1) 若请事假/调休3天及以上的,须提前一周在企业微信提交申请,由直接上级、行政人事部审批通过并抄送财务部,方可执行。
2. 病假手续
(1) 基金会正式员工享有每年4天带薪病假的假期,不可跨年度使用,以自然年计算,入职未满一年的,按照入职时长的比例当年计算带薪病假时长。
(2) 连续病假4天及以上的,员工在企业微信申请页面的附件处上传医院病历和病假证明,否则以事假处理。
3. 加班手续
(1) 加班补休假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自然年累计的加班假期可延续至次年6月30日调休。
4. 年假
(1) 基金会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期 。具体如下:工龄1-3(含)年,假期每年为5天;工龄从第4年开始,每年假期天数在前一年的假期天数的基础上增加1天;年假上限为15天。
(2) 基金会工作人员在申请假期时,需正确选择假别。
(3) 年假以自然年计算,即有效期为当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不跨年度使用。如因工作无法安排休年假,可延续至次年1月内休完。
(4) 员工在其他公益机构的工作年限可折半计算工龄,适用于年假。
(5)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四)旷工及处理
1、 当员工发生如下情况时,将被视作旷工:
l 非因公事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
l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补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
l 员工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又不办理续假手续。
l 员工为获假期而虚报请假理由或伪造请假证件。
2、 员工发生旷工行为时,除扣除矿工期间工资外,本基金会还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等处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3天旷工时,本基金会将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五)考勤工资计算方式
1、 病假:
l 一个月内的短病假:每天扣除1/2计薪日的工资。
l 连续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病假:每月依员工基本工资的80%发放,无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l 连续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长病假:每月依员工基本工资的50%发放,无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l 连续六个月以上的长病假:每月依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无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
2、 事假:每天扣除其1个计薪日的工资。
3、 旷工:每天扣除其1个计薪日的工资。
二、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一)员工人事档案
1、 员工档案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2、 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一下资料:
(1) 提供纸质版简历;
(2) 体检期在一个季度内的入职体检报告原件;
(3) 身份证、银行卡、毕业证、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4) 《基金会员工登记表》。
3、 本基金会的人员档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合同协议、转正述职报告、个人简历、体检报告,身份证、银行卡、毕业证、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基金会员工登记表、评估表、离职通知书、离职移交清单、离职协议书等相关人事资料。
三、员工试用、转正规范
(一)试用及转正
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基金会对新职工的试用期以双方协商为准,第一次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新员工将接受本基金会的入职培训及相应岗位的工作流程和专业技术培训。
2、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新员工需向直接上级及行政部提交《试用期述职报告》,此报告作为考量入职与否的资料之一存档,同时附上《试用期员工考评意见》。以更全面、更深入的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3、 新员工入职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80%。
4、 行政人事部应及时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征询对试用人员的去留意见,汇总后于2个工作日内最终决定试用人员的去留,并呈报秘书长。
四、员工流动(调动)规范
(一)辞职
1、 员工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试用期内须提前3天。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辞职申请的,按旷工处理。
2、 《辞职登记表》须经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并报行政人事部。如辞职未得到直接上级的签字认可而自行离开的,按旷工处理。
(二)辞退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基金会可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基金会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基金会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基金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基金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基金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有上述情形时,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三)员工离职交接手续
1.离职员工提交辞职通知书(以书面提交日期为准)。
2.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负责人沟通了解辞职原因,商定具体离职日期。
3.行政人事部准备相关离职资料:
(1)《辞职登记表》,辞职员工填写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
(2)《离职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一式两份,离职员工和机构各留一份。
(3)《离职移交清单》,辞职员工和接任人分别填写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离职证明》,由行政人事部出具给离职员工。
(5)《年假变现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填写,按照离职员工当年的工作时长计算剩余的当年未休年假,基金会按员工日薪酬给予补贴。
4.以上相关离职文件交行政人事部进行存档。
5.离职员工归还所有本基金会资料,报销本基金会财务账目,归还本基金会欠款,同时归还本基金会为员工配置的一切财物所有行政物资,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6. 财务部结算工资,停止购买保险等。
五、培训管理规范
(一) 入职培训
1.机构为新入职的员工提供行政、财务、项目、机构文化等方面的培训。
2.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在入职后两周内完成入职培训。
(二)专业能力培训
1.适用对象:机构为入职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提供不定期的专业能力的培训。
2.培训课程的申请范围: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内容(由部门负责人判断关联程度)。
3.培训额度:
3-1.总监以下级别:2000元/人/年;总监及以上级别:4000元/人/年。
3-2.培训额度中包含培训学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因培训产生的费用。
3-3.机构鼓励员工积极学习,未用完额度不以现金发放。超出额度的,依据前面的课程学习的反馈和应用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来考量是否继续支持。
4.带薪学习假:3天/年,年底清空,不累计计算。
5.外出培训涉及节假日的,计算加班时;培训包餐的,不再另外申请补贴;国外培训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再由行政人事部决定适用的补贴标准。
6.参与培训流程
提出培训申请(通过企业微信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负责人提出)——知悉并同意——参加培训——产出培训总结或作业——费用报销——内容分享/工作应用。
7.培训后续要求
参与培训后,需要对培训做总结、分享或应用,学习反馈会影响后续参与培训的机会。
六、员工行为奖惩规范
(一)奖励
1、 员工如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会将予以奖励:
(1) 为本基金会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本基金会争得重大荣誉者。
(3) 对本基金会业务有重大创新推进,成效显著,个人业务、业绩超额完成者
(4)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5) 为本基金会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7) 向本基金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8)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9) 在本基金会服务年限达五年以上者。
(10) 满足本基金会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2、 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
(2)即时奖金或奖品。
(3)奖励性假期。
(4)其它奖励形式。
(二)处分
1、 员工如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会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 有意或重复违反工作流程规定。
(2) 无正当理由,外出办公不按规定签到、签退。
(3) 上班时间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4) 用本基金会电话办私事、聊天或拨打声讯电话。
(5) 拒不服从本基金会合理的工作分配。
(6) 上班时不执行上级命令或紧急情况下无故拖延指派工作。
(7)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本基金会。
(8) 随意放置本基金会的业务资料,致使泄露本基金会的机密信息。
(9) 盗窃、诈取、贪污本基金会财物。
(10) 假公济私或浪费、滥用、破坏本基金会财物(工具、设备、设施、资金等)。
(11) 玩忽职守而造成的事故,或由于工作态度、责任心而导致本基金会财产、名誉的损失。
(12) 擅自篡改本基金会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等。
(13) 举止欠文明,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辱骂诽谤,挑拨离间,谣言惑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秩序。
(14)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或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5) 入职时填写虚假个人信息,伪造学历,隐瞒病史。
(16) 其他违反本手册和本基金会规章制度的行为。
(17) 如果员工行为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基金会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8) 以本基金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2、 为确保上述干扰本基金会正常工作或干扰员工正常工作的行为得到禁止,本基金会制定以下纪律处分等级:
(1) 警告(口头或书面)。
(2) 罚款。
(3) 降职
(4) 解聘或辞退。
3、 为确保处分合理,员工的违纪行为、员工的过去表现、事件所发生的环境等因素将得到全面考虑。
(三)奖惩申报
1、 员工奖惩的审批遵循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复核,秘书长批准的原则。
(四)审批权限
1、 对于奖惩的审批权限,可依据下列标准执行:
(1) 本基金会秘书长奖惩权限为奖金≤5000元、奖励假期权限为5天。
(2) 超出秘书长权限的,由理事会审批。
七、招聘规范
(一)定编
1、正副秘书长、各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行政人事部申报用人计划和编制,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要求及职责。
2、行政人事部了解用人需求后,报秘书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即组织招聘工作。
(二)面试
1、 面试
(1)原则上行政人事部负责初试,对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综合评估,初面试通过后,向招聘岗位部门负责人推荐名单,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
(2)如急需用人,初、复两级面试可同时进行。
(3)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员工的招聘,经过初、复试后,需报秘书长审批后方可录用。
八、职务警示规范
(一)职务权责
1、 员工应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遵纪守法,任何个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员工职务行为的借口。
2、 维护本基金会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本基金会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当发现本基金会利益受到损害时,员工应向本基金会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3、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业务活动;不得超出本基金会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助学点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4、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本基金会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本基金会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本基金会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本基金会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本基金会出席社会公众活动。
5、 遵循业务运作流程,接受直接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当员工认为上级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本基金会利益时,员工有权进行越级汇报。
6、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界定模糊的事项时,本基金会鼓励员工勇于承担责任和以本基金会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员工主动积极的团队协作精神。在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可履行的工作。
(二)资源使用
1、 对本基金会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员工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2、 本基金会的一切书面文件、资料及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保密权限或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任何员工不得对外传播。
3、 员工因职务取得的技术信息和研究成果等,其权益归本基金会所有。
4、 员工对任何本基金会财产,未经本基金会批准,不得占为已有。配备使用的办公桌、电脑、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本基金会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本基金会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5、 使用电话交谈公务时,先整理好要讲的重点,从而节省电话使用时间,并提升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要打私人电话,朋友来电,要简单、迅速讲完。不得占用办公电话。
6、 有效率地使用办公文具及复印机,节省使用办公文具,废弃不用的纸张空白面皆可当草稿或临时记录纸用。正确使用复印机,避免误印,一次复印多张后,请随手复位至一张,避免浪费。
7、 倡导环保的工作/生活方式,节省电、水等。离开会议室、办公室、离场时记得关灯,勿忘将水龙头关紧。
8、 爱惜使用本基金会的电脑、桌椅、车辆等资产,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本基金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9、 不鼓励不当加班。不当加班,不但增加本基金会水、电的使用费用,也使员工放松平时对时间的管理,并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三)保密义务
1、 本基金会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人事信息、业务信息、财务资料、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项目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本基金会商业秘密。
2、 保守该秘密是员工应尽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本基金会商业秘密时,应由本基金会鉴定其性质。
3、 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员工之间不得公开和私下询问或泄露,更不可相互议论。
4、 当员工需要在工作时间、或利用本基金会的资源对外演讲、交流或授课时,应事先征得本基金会的同意。
5、 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的密码。
6、 员工入职时需签署保守商业秘密的承诺书。
(四)内外交往
1、 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员工必须上缴本基金会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100元以下),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本基金会。
2、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有损于本基金会形象的言行。
(五)个人与本基金会利益的冲突
1、 个人投资
员工可以在不与本基金会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
(1) 由本人参与经营管理的。
(2) 对本基金会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进行直接投资的。
(3) 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2、 特殊关系的回避
(1) 本基金会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员工要主动向上级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2) 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本基金会申报。